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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与价值的辩证统一

价值的概念

价值是反映主体和客体之间意义关系的哲学范畴,是客体对个人、群体乃至整个社会的生 活和活动所具有的意义。

.价值的基本特性

第一,主体性。这是指价值直接同主体相联系,始终以主体为中心。其一,价值关系的形 成依赖于主体的存在。其二,价值关系的形成依赖于主体的创造,使客体潜在的价值转化为现 实的价值。因此,主客体之间的价值关系不是一种自然的现成关系,而是主体在实践基础上确 立的同客体之间的一种创造性的关系。第二,客观性。这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客体对于主体的 意义不依赖于主体的主观意识而存在。价值是一种客观存在,独立于人们对它的认识和评价。 其一,主体的存在和需要是客观的,而不是抽象的。其二,客体的存在、属性及作用是客观的。 第三,多维性。这是指每个主体的价值关系都具有多样性,同一客体相对于主体的不同需要会 产生不同的价值。第四,社会历史性。价值关系中的主体是在一定社会关系中从事实践的具体 的人,随着实践和历史的发展,主体和客体以及主客体之间的关系发生变化,导致人们对客体 价值的判断也发生改变。

价值评价的特点及其标准

价值评价是一种关于价值现象的认识活动,是主体对客体的价值以及价值大小所作的评判 或判断,因而也被称作价值判断。其基本特点主要有:

第一,评价以主客体之间的价值关系为认识对象。评价性的认识与知识性的认识不同,知 识性认识以客体本身的属性、关系和发展过程为反映内容,以获得关于客体的“真”的认识为 目的;评价性认识则以客体和主体之间的价值关系为反映内容,以获得关于客体对于主体的意 义,即“善”“美”的认识为目的。

第二,评价结果与评价主体直接相关。知识性认识是人的主观反映客观的过程,主体的状 态、需要不应当影响认识的客观结果,认识结果不以主体意志为转移;评价性认识所反映的是 客体与主体之间的价值关系,因而主体的存在状态作为价值关系的构成要素必然会对评价结果 产生影响,使评价结果受到主体意志的影响。

第三,评价结果的正确与否依赖于对客体状况和主体需要的认识。评价是关于主客体之间 价值关系的认识,是对客体对于主体需要的意义的判断。人们能否作出正确判断,取决于人对 客体和主体的双重认识,这种认识不仅包括对客体属性和规律的认识,也包括对主体的规定性 和需要等的认识。只有对主体和客体都有了正确认识,才能对主客体间的价值关系作出正确的 评价。

第四,价值评价有科学与非科学之别。评价结果有正确与错误之分,价值评价也有科学与 非科学之别。科学的评价是客观公正、全面有效的评价。相反,非科学的评价是歪曲、遮蔽客 观的价值关系的评价。评价作为一种价值判断活动,虽具有主观性,但并不是一种主观随意的 认识活动,只有正确反映价值关系的评价才是正确的评价。价值评价要以真理为根据,要有利 于人类主体的生存和发展,与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相一致,推动社会历史进步,以最广大 人民的需要和利益为根本。

真理与价值在实践中的辩证统一关系

人们的实践活动总是受着真理尺度和价值尺度的制约。实践的真理尺度是指在实践中人们 必须遵循正确反映客观事物本质和规律的真理。只有按照真理办事,才能在实践中取得成功。 实践的价值尺度是指在实践中人们都是按照自己的尺度和需要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这一尺 度体现了人的活动的目的性。

任何实践活动都是在这两种尺度共同制约下进行的,任何成功的实践都是真理尺度和价值 尺度的统一,是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统一。

真理与价值或真理尺度与价值尺度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辩证统一关系。

一方面,价值尺度必须以真理为前提。要想达到实践的目的以满足人类自身的需要,就必 须“认识真理,掌握真理,信仰真理,捍卫真理”。脱离了真理尺度,价值尺度就偏离了合理 的、正确的轨道。

另一方面,人类自身需要的内在尺度,推动着人们不断发现新的真理。科学发明、技术创 新、经典思想理论的形成,都是人类为了实现更美好的生活而进行的社会实践。脱离了价值尺 度,真理就缺失了主体意义。

基于实践的具体性和历史性,真理尺度与价值尺度的统一也是具体的、历史的,二者的统 一会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到更高级的程度,真理由相对向绝对转化,人的需要和利益也 日益多元。真理尺度与价值尺度是否达到了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必须通过实践来验证。